九零:工地妹变老板我离婚你跪啥

九零:工地妹变老板我离婚你跪啥

借东西的小人 著
  • 类别:短篇 状态:已完结 主角:小曼建华 更新时间:2025-06-11 21:04

借东西的小人打造的《九零:工地妹变老板我离婚你跪啥》是一部扣人心弦的短篇言情小说。故事中的主角小曼建华历经磨难和挑战,奋起反抗邪恶势力并寻找真相。小说以其跌宕起伏的情节和令人惊叹的视觉效果而吸引了广大读者的关注。那时洗碗用的都是冰水,大冬天的,水龙头里的水冰凉刺骨,小曼做了一周,两只手就全烂了。没办法,她不得不放弃这份工作。老……。

最新章节(第1章 “天价娃娃”)

全部目录
  • 小曼回到出租房就开始整理行李,给安安买的吃的装了满满两个大包!

    而那个漂亮的芭比娃娃,为了防止挤压,则被小曼单独放在了一个硬点的盒子里,在行李的最上面。

    收拾好了东西,小曼心满意足的看着地上的两个大包,眼中闪着自豪的光芒。

    想到女儿脸上的笑容,小曼的表情跟领工资一样!

    小曼将包裹放在“客厅”里,然后转身进了“厨房”。

    所谓的客厅和厨房,其实不过是房子里被一席帘子隔开的两个空间。

    打工人大多没钱,基本都会租这样一间屋子。

    小曼原本就住在工地的宿舍里,但她希望有天能将女儿接过来一起住,所以就在工地附近租了屋子。

    考虑到女儿来了之后要有地方写作业,小曼还特意租了一间比较大的屋子。

    应该有50平左右,这间屋子一个月80块钱。

    很多租房子的打工人不讲究,穿的用的吃的全都随意的放在地上,本来就只有一间屋子,推开门就看起来乱七八糟的!

    而小曼爱干净又讲究,虽然条件有限,但她总想自己动手把屋子整理的像个家一样。

    所以小曼不仅动手用废料板子做了多层置物架,还给这些架子都装上门帘,看起来非常的漂亮!

    为了让空间利用率更大,小曼在房子的三分之一处,横着挂了一块从别的装修工地捡来的白色窗帘。

    这样一来,一间房子就被隔成了两个部分。

    小曼把靠近门口的这三分之一空间当作厨房,方便通风。

    做饭的时候就把门窗都打开,油烟尽量往外跑。

    而另外的三分之二就是小曼的卧室+客厅。

    热腾腾的饭菜好了,虽然就自己一个人吃饭,小曼也从来不将就。

    她给自己炒了两个菜,红烧茄子外加一份青椒土豆丝。

    小曼把小桌子在床边撑开,一边计算着这个月挣的钱,一边吃晚饭。

    吃过饭,小曼收拾好了厨房,把之前从工地收集的废旧电线拿出来,

    坐在床边,一边看电视一边拿出美工刀,一刀一刀的削掉电线外面五颜六色的胶皮。

    这胶皮里面包裹的铜丝十五块钱一斤呢!

    小曼上次一兜铜丝就卖了一百多块钱!这可比卖废纸壳来钱快啊!

    所以从那之后,小曼总要在工地上留意各种电线头,趁着休息的时候剥铜线。

    第二天早上4点,小曼就醒了。

    虽然最早的班车是早上7点发车,而她也和永生说了6点出发。

    但凌晨4点多醒了之后,她就再也睡不着了。

    不知道女儿变成什么样子了,不知道婆婆...

    想到婆婆和丈夫,小曼脸上的表情由晴转阴。

    算了,躺在这里也不过是乱想,索性起来做点饭吃。

    小曼给自己煮了个荷包蛋,炒了个青菜。

    不知道是激动还是焦虑,这天早晨,她胃口很差。

    早上6点,小曼把东西堆放在门口,永生的小三轮准时出现。

    小曼朝着永生招了招手,永生傻傻的笑着,眼睛眯成了一条缝。

    看着永生笑嘻嘻的脸,小曼一清早的紧张得到了丝丝缓解。

    到了车站,小曼并没有进站买票,而是让永生沿着大巴车的方向向前开了一段。

    这里已经站了几个同样要坐车的老乡,永生帮小曼把东西拿下来。

    在站外坐车能讲价,可以便宜一块钱。

    “你晚上快到市里了记得给我打电话,我来接你。”,永生一脸期待地看着小曼。

    可小曼着急查看车是否到了,根本没注意到永生的神情。

    “没事,我晚上自己回去。你晚上早点吃饭早点休息好了,明天我们还要上工呢!”

    小曼说这话时甚至都没有看永生一眼。

    永生的眼底闪过一丝失落。

    车来了,售票员将车门打开朝着人群喊:“舆县舆县!”

    小曼朝着车子招了招手,然后转身对永生说:“我走啦!你快回去吧!”

    “好!注意安全!”,永生沙哑着嗓子。

    看着小曼上了车。

    坐在最后排的小曼,透过车玻璃看着永生回头望自己,心里也暖暖的。

    如果她能早点遇到永生该多好啊!

    车子开远了,永生的身影化成了一个模糊的光点。

    初升的阳光穿过繁华的城市,透过布满灰尘的玻璃,打在坐在后排的小曼身上。

    阳光穿过她乌黑的发丝,在她头发的周围形成一圈光晕。

    使她如圣母一般散发着迷人的神彩。

    早上8点,车子到站了。

    小曼提着东西走到八百米外的车站换乘了去乡下的小巴车。

    七月份的农村,玉米已经有一人那么高。

    路上,放眼望去全都是绿油油的玉米田。

    不过小曼极其讨厌这些玉米!

    在诗人的眼里,玉米田是“碧玉方方立陌阡,玲珑飘逸别有天”;

    在画家的眼里,玉米田由充满活力的墨绿色和代表丰收的金黄色组成;

    但在小曼的眼里,玉米田只意味着无穷无尽的农活。

    小曼从记事起就开始给家里帮忙做工,做饭、刷锅、喂猪、割草、放羊、收玉米、收麦子、收花生、摘棉花、挖土豆...

    总之,只要是家里的农活,大大小小她都要做。

    而她最害怕的就是收玉米。

    因为收玉米的过程很麻烦,同时很累...

    把玉米砍倒了不算完,还要把玉米棒一个个掰下来,掰下来之后还要拿回家里把玉米粒剥下来...

    记忆中,小曼的双手总是布满了各种伤口。

    但她从来没时间喊疼。

    所以还是小姑娘的小曼就暗暗发誓,自己长大了一定要去城市里生活,再也不干农活再也不种地了!

    可是结婚之后,小曼不仅要做农活,还要照顾孩子,简直就是难上加难。

    车子到了街上,小曼提前下了车,她在街上肉铺买了些牛羊肉拎回去给安安吃。

    肉买好了,从街上到婆婆家还有3里地,为了省钱,小曼提着东西准备走回去。

    时间快到正午,提着大包小包,小曼很快就走出了一身汗。

    不过就在这时,一辆三轮车停到了小曼身旁。

    “哎呀...这是...小曼吗?”,一个慈祥苍老的声音传入小曼耳朵里。

    小曼转头就看到一个熟悉的面孔——婆婆家斜对门的梁阿婆。

    “哎,阿婆,我是小曼!您来街上买菜啊?”

    小曼把肩上的包袱放下来,腾出一只手取下脸上的墨镜。

    “哎呀,还真是小曼啊!我老远就看到一个时髦的小姑娘,我说这是谁家的姑娘呢。一看!这不是我们小曼吗?都认不出来了!变化太大啦!”

    可不是嘛,三年前从这里坐车离开的小曼,大冬天的穿着一条一年四季都穿的破裤子,眼眶和脸颊因为营养不良加上情绪问题极度凹陷,皮肤蜡黄暗沉,完全不像是20岁的小姑娘该有的样子。

    如今的小曼带着墨镜,身上穿的衣服虽然都是打折款,但款式新颖也好看。

    整个人脸色红润,走起路来昂首挺胸。

    总之,就像梁阿婆说的,“像变了个人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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