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恩结束后,我踹了兵哥哥

报恩结束后,我踹了兵哥哥

嘉喜WEY 著

嘉喜WEY写的《报恩结束后,我踹了兵哥哥》的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人物生动鲜活,让人过目不忘!是一本不可多得的短篇言情作品了!主要讲述的是:我坚持要陪阿哲去医院检查。他的后背被砸出了一大片骇人的淤青,医生说幸好没伤到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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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曾是陆家最不起眼的拖油瓶,他们落魄时,却将唯一的根苗陆承安托付给我。我背着他,

    在泥泞里走了十年,把他从尘埃里背回了云端。他成了最年轻的少校,前途无量。

    授衔仪式前夜,他将我压在招待所的木板床上,眼底是化不开的浓情与占有欲,

    滚烫的呼吸喷在我耳边:“昭昭,等我,明天过后,我给你一个家。”可第二天,

    他胸前挂满功勋,身边却站了另一个巧笑倩兮的女孩。他当着所有人的面,

    将她介绍给我:“姐,这是白薇薇,我的未婚妻。我们的婚礼,想请你来操持。

    ”我笑着点头,转身的刹那,摸了摸平坦的小腹,预约了市医院的流产手术。陆承安,

    你欠我的,我还清了。现在,我欠你的,也一并还给你。01“姐,这是白薇薇,

    我的未婚妻。”陆承安的声音清朗,掷地有声,和他胸前那枚闪着金光的军功章一样,

    耀眼得刺痛了我的眼睛。他穿着一身崭新的军装,肩章挺括,衬得他身姿越发挺拔。

    他像一棵被风雪淬炼过的青松,终于长成了可以为无数人遮风挡雨的模样。只是,这风雨里,

    再也没有我的位置了。他身边的白薇薇,穿着一条纯白的连衣裙,长发披肩,

    笑起来有两个浅浅的梨涡。她亲昵地挽着陆承安的手臂,

    看向我的眼神带着一丝天真的好奇和审视。“姐姐好,我常听承安提起你,

    说你为了他付出了很多,我们都很感激你。”她的声音甜美,却像一根根细密的针,

    扎进我的心脏。我们?我看着陆承安,那个昨晚还抱着我,一遍遍在我耳边喊着“昭昭”,

    说要给我一个家的男人,此刻的眼神却有些闪躲。他清了清嗓子,

    语气带着不容拒绝的熟稔:“姐,我和薇薇打算下个月就办婚礼,部队里流程多,

    我们两个都忙不过来。我们的婚礼,想请你来操持,你最细心,只有交给你我才放心。

    ”周围的空气仿佛凝固了。前来道贺的战友和领导们投来各异的目光,有同情,有看戏,

    也有理所当然。在他们眼里,我秦昭,大概就是陆承安辉煌人生路上,

    一块值得感谢、却也仅限于感谢的垫脚石。

    如今他要和门当户对的军区大院的公主白薇薇结婚,我这个从乡下跟出来的“姐姐”,

    理应识趣地退场。我的手指在身侧微微蜷缩,指甲掐进掌心,带来一阵尖锐的痛。昨晚,

    他也是用这双手,紧紧地抱着我,力道大得几乎要将我揉进骨血里。他的吻滚烫而霸道,

    带着浓烈的酒气和不顾一切的疯狂。“昭昭,明天过后,我就向上级打结婚报告。”“昭昭,

    我们生个孩子,像你,也像我。”“昭昭,没有你,我真不知道今天这一切还有什么意义。

    ”言犹在耳,可那个说要给我一个家的男人,此刻却要我为他和另一个女人操持婚礼。

    真是天大的笑话。我看到白薇薇眼中一闪而过的得意,也看到陆承安眉宇间隐忍的烦躁。

    他似乎在怪我,为什么不立刻笑着答应,为什么让他当众难堪。是啊,我怎么能让他难堪呢?

    我可是那个为了他,冬天跳进冰河里捞木头换学费,夏天顶着烈日去工地搬砖挣生活费,

    将他从一个吃不饱饭的少年,一步步供养成天之骄子的秦昭啊。我应该感恩戴德,笑着祝福。

    于是,我笑了。我抬起头,迎上他的目光,嘴角的弧度完美得找不出一丝破绽:“好啊。

    承安的婚礼,我当然要亲手办,才能放心。”我甚至还对着白薇薇眨了眨眼,

    用一种长姐如母的慈爱口吻说:“薇薇是个好姑娘,以后承安要是欺负你,你跟姐说,

    姐帮你教训他。”白薇薇的笑容僵了一下,陆承安紧绷的肩膀也松弛下来。

    他似乎舒了一口气,上前一步,习惯性地想拍拍我的头,却被我轻巧地避开。“那你们先聊,

    我去看看后厨的菜备得怎么样了。”我找了个借口,转过身。在转身的刹令,

    我脸上的笑容寸寸龟裂,最后化为一片冰冷的死寂。我没有去后厨。我走出喧闹的礼堂,

    外面的阳光刺眼,我却觉得浑身发冷。我从口袋里摸出手机,那是一台老旧的翻盖手机,

    陆承安淘汰下来给我的。我翻到一个号码,拨了出去。“喂,是市人民医院吗?

    我想预约一个……人工流产手术。”电话那头顿了一下,似乎在确认。

    我看着远处飘扬的红旗,一字一句,清晰地重复:“对,人工流产。越快越好。”陆承安,

    十年前,你母亲把你交给我,是恩。我用了十年,还了这份恩。三个月前,

    你醉酒后闯进我的房间,要了我,是债。现在,我用这个未出世的孩子,还清你欠我的债。

    从此,我们两不相欠。02市医院的走廊里,弥漫着一股消毒水特有的、冰冷的气味。

    长椅是铁质的,坐上去,寒意能顺着脊椎一路爬到头顶。我的手里攥着一张B超单,

    上面那个小小的孕囊,像一粒不起眼的芝麻。医生说,才七周大,做手术风险小。

    我摩挲着那张单子,眼前浮现出陆承安的脸。我想起三个月前那个夜晚。

    他参加战友的庆功宴,喝得酩酊大醉,被人送回来。我给他擦脸、喂水,

    他却忽然抓住我的手,一双眼睛在黑暗里亮得惊人。他把我拽进怀里,不由分说地吻了上来。

    那不是一个温柔的吻,充满了掠夺和占有,仿佛要将这些年所有的隐忍和压抑,

    一次性宣泄出来。我挣扎着,喊他的名字,他却置若罔闻。“昭昭,你是我的。

    ”他一遍遍地在我耳边重复,声音嘶哑,“从我妈把你领回家的那天起,你就是我的。

    ”我不知道他哪来的这种念头。陆家收养我,是因为我命硬,

    算命的说能给体弱多病的陆承安挡灾。陆家出事后,陆母将他托付给我,

    也只是因为我是个外人,目标小,不容易被牵连。我对他,是责任,是报恩。可他对我,

    似乎早就超出了姐弟的范畴。那一晚,我半推半就,最终沉沦在他滚烫的体温里。事后,

    他抱着我,一遍遍地道歉,又一遍遍地许诺。他说他会对我负责,会娶我,

    会让我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我相信了。我甚至开始期待,期待我们未来的生活,

    期待这个意外到来的孩子。可现实,却给了我最响亮的一巴掌。“秦昭,到你了。

    ”护士在门口喊我的名字。我深吸一口气,将那张B超单折好,放进口袋,然后站起身,

    走向那扇冰冷的手术室大门。躺在手术台上,头顶的无影灯亮得晃眼。冰冷的器械探入身体,

    带来一阵尖锐的刺痛和被侵犯的恐慌。我死死地咬住嘴唇,不让自己发出一丝声音。痛。

    钻心刺骨的痛。可这种痛,远不及我心里的万分之一。我想起十年前,大雪封山,

    陆承安发高烧,我背着他,一步一个脚印,在及膝的雪地里走了三十里山路,

    才找到镇上的卫生所。我的脚被冻得失去了知觉,膝盖磨得鲜血淋漓。我想起五年前,

    为了给他凑够上军校的费用,我瞒着他去黑市卖血。抽完血头晕眼花,差点栽倒在路边,

    手里却紧紧攥着那几张被汗浸湿的钞票。我想起他入伍后寄回来的每一封信,信里说,

    部队很苦,但他一想到我,就觉得什么都能撑过去。他说,等他出人头地,

    第一件事就是要让我过上好日子。……一幕一幕,如同电影倒带。原来,

    我用十年青春和血汗浇灌出来的,不是一棵为我遮风挡雨的大树,

    而是一把刺向我心口的利刃。手术结束时,我浑身都被冷汗浸透了。护士扶我起来,

    递给我一杯红糖水:“刚做完手术,身子虚,回去好好歇着。”我接过水,说了声谢谢。

    回到我们那个不足二十平米的出租屋,屋子里还残留着陆承安的气息。

    桌上摆着他昨晚没喝完的半杯水,床头的枕头上,还留着他头发的味道。这里的一切,

    都刻满了他的印记。我开始收拾东西。我的东西很少,一个背包就装完了。

    我把他这些年寄回来的钱,连同他那些金光闪闪的军功章、奖状,整整齐齐地放在桌上。

    最后,我从口袋里掏出那张被我捏得发皱的B超单,想了想,

    还是将它压在了那堆钱的最下面。就当是……给他和我们之间这段荒唐的关系,

    留个最后的祭奠。我写了一封信,很短。“陆承安:十年之恩,今已两清。从此山高水长,

    各自安好。勿寻。秦昭”没有质问,没有怨恨,甚至没有一句告别。做完这一切,我背上包,

    最后看了一眼这个我住了多年的小屋。然后,我拉开门,走了出去,没有回头。

    外面的天已经黑了,城市的霓虹灯闪烁着,却没有一盏是为我而亮。我不知道该去哪里。

    但我知道,我不能再留在这里。这个城市,充满了我和陆承安的回忆,多待一秒,

    都像是凌迟。我在路边站了很久,直到一辆开往南方滨城的长途汽车,在我面前停下。滨城,

    听说那里是改革的前沿,遍地都是机会。我想,我也该去为自己,找一个机会了。

    0.3滨城,一个热气腾腾的南方城市。空气里都弥漫着一股咸湿的海风和金钱的味道。

    我用身上仅剩的钱,在鱼龙混杂的城中村租了一个最便宜的单间。房间又小又潮,

    墙壁上糊着发黄的报纸,一到晚上,老鼠就在天花板上开运动会。

    和陆承安在军区大院附近租的那个干净明亮的小屋,简直是天壤之别。可我却觉得,

    这里的空气,都是自由的。手术后的身体很虚弱,我躺了两天,才勉强能下床。

    我得找份工作。我没什么学历,也没什么技能。这些年,我的所有技能点,

    都点在了“如何照顾好陆承安”上。我在劳务市场转了好几天,最后在一家港式茶餐厅,

    找到一份洗碗工的工作。工作很累,从早上六点,一直要干到晚上十点。每天收工的时候,

    我的腰都直不起来,一双手被洗洁精和热水泡得发白、起皱。老板是个五十多岁的香江人,

    叫王伯,脾气不太好,总是板着一张脸。但**活麻利,话又少,他倒也没怎么为难我。

    日子就像这洗不完的碗碟,一天天重复着。身体的疲惫,反而能让我暂时忘记心里的痛。

    只是偶尔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我还是会梦到陆承安。梦到他穿着军装的挺拔背影,

    梦到他把我压在床上时,那双沉沉的、带着火焰的眼睛。然后,我会在一阵心悸中惊醒,

    摸着空荡荡的身边,和依旧平坦的小腹,直到天亮。我以为,我的生活就会这样,

    在日复一日的麻木中,慢慢耗尽。直到那天,餐厅里来了一群不速之客。那是一群地痞流氓,

    带头的是个黄毛,自称“龙哥”,是这一片的“话事人”。他们是来收保护费的。

    王伯是个硬骨头,自然不肯给。“我哋开门做生意,凭咩要交钱俾你哋?

    ”(我们开门做生意,凭什么要交钱给你们?)龙哥一脚踹翻一张桌子,

    嚣张地笑:“就凭这地盘是老子的!不交钱,你这店也别想开了!”店里的客人都吓跑了,

    员工们也都躲得远远的,没人敢出声。王伯气得浑身发抖,抄起一把菜刀:“你哋再乱来,

    我报警了!”“报警?”龙哥像是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你报啊!

    看条子来了是帮你还是帮我!”说着,他一步步逼近王伯,眼神凶狠。我当时正在后厨洗碗,

    听到外面的动静,心里一紧。我虽然不想惹事,但王伯收留了我,

    我不能眼睁睁看着他被欺负。就在我犹豫着要不要出去的时候,后厨的门忽然被推开,

    一个瘦高的身影闪了进来。是店里的学徒阿哲。他只有十七八岁,平时沉默寡言,

    此刻却一脸紧张地对我说:“昭姐,你快从后门走!那些人不好惹!”我摇了摇头。

    我看着角落里那桶滚烫的、刚用过的地沟油,忽然有了一个主意。我压低声音,

    对阿哲说:“阿哲,你帮我个忙……”十分钟后,当龙哥的手即将抓到王伯的衣领时,

    我端着一盆“酸菜鱼”,从后厨走了出来。我脸上堆着讨好的笑:“几位大哥,消消气。

    这是我们店新出的招牌菜,算我请各位大哥尝尝鲜。”龙哥斜睨了我一眼,

    又看了看那盆黄澄澄、热气腾腾的“酸菜鱼”,冷哼一声:“算你识相。”他伸手就要去接。

    就在他的手碰到盆沿的刹那,我的手腕“一抖”,整盆滚烫的油,不偏不倚,

    全都泼在了他的胳膊和前胸上!“啊——!!!”杀猪般的惨叫,响彻了整个餐厅。

    04龙哥抱着胳膊在地上打滚,他那几个小弟都吓傻了,一时间竟没反应过来。

    王伯和阿哲也惊呆了。我扔掉手里的盆,脸色平静得没有一丝波澜。“**的找死!

    ”一个小弟反应过来,抄起一张板凳就朝我砸过来。我没有躲。我知道,我躲不过。

    我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泼油已经用尽了我所有的勇气和力气。

    就在我以为自己要被砸得头破血流时,一个身影猛地冲了过来,挡在了我的身前。是阿哲。

    板凳结结实实地砸在了他的背上,他闷哼一声,身体晃了晃,却没有倒下。“昭姐,你快跑!

    ”他回头,冲我大喊。我愣住了。就在这混乱的时刻,餐厅外面忽然响起了尖锐的警笛声。

    原来,刚才我让阿哲去帮忙,就是让他趁机去报警。那群地痞流氓一听到警笛声,

    顿时慌了神。他们扶起还在地上哀嚎的龙哥,恶狠狠地瞪了我一眼,

    撂下一句“你给老子等着”,就屁滚尿流地跑了。警察很快赶到,做了笔录。

    王伯因为受了惊吓,血压升高,被送去了医院。餐厅暂时关了门。

    我坚持要陪阿哲去医院检查。他的后背被砸出了一大片骇人的淤青,医生说幸好没伤到骨头。

    从医院出来,阿哲一直低着头,不说话。我以为他是在后怕,便开口安慰道:“阿哲,

    今天谢谢你。也对不起,把你牵扯进来。”他忽然停下脚步,抬起头看我,

    眼睛里有一种我看不懂的情绪。“昭姐,”他问,“你不怕吗?”我笑了笑,

    笑容里有些苦涩:“怕。但怕是没用的。”就像当初面对陆家的颓败,面对生活的窘迫,

    怕解决不了任何问题。你只能迎上去,哪怕头破血流。他看着我,沉默了很久,

    才说:“我以前,也被人这么欺负过。我爸妈被人打,我就躲在旁边,连哭都不敢哭出声。

    ”他的声音很低,带着一丝颤抖。我忽然明白,他刚才为什么会义无反顾地冲上来。

    他不是想当英雄,他只是不想再做那个,眼睁睁看着别人受欺负,却无能为力的懦夫。

    “你很勇敢。”我认真地对他说。他愣了一下,随即脸颊微微泛红,

    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这次事件后,王伯对我刮目相看。他出院后,非但没有责怪我,

    反而给我涨了工资,还让我从后厨转到了前厅,负责收银。“你个女娃,看着文文静静,

    骨子里倒是有股狠劲。”他一边擦着桌子,一边用蹩脚的普通话说,“像我年轻的时候。

    ”我只是笑笑,没说话。我不想当什么狠人,我只是想安安稳稳地活下去。与此同时,

    千里之外的北城军区大院。陆承安正烦躁地在房间里踱步。秦昭已经走了一个多星期了。

    他一开始以为,她只是在闹脾气。就像以前,他训练太忙忘了给她打电话,

    她也会生好几天的闷气,但只要他回去,买点她爱吃的水果,说几句好话,她就会心软。

    可这一次,不一样。他找遍了所有她可能去的地方,问遍了所有她认识的人,

    都没有她的消息。她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白薇薇端着一碗汤走进来,看到他焦躁的样子,

    柔声劝道:“承安,你别急,说不定秦姐姐只是回老家散散心,过几天就回来了。

    ”陆承安没有理她。他拿起桌上的那封信,信上的字迹娟秀而又冷漠,

    每一个字都像针一样扎在他的心上。“十年之恩,今已两清。”两清?她凭什么说两清?

    他为她拒绝了多少领导的介绍,为了能早点打结婚报告,拼了命地去完成最危险的任务,

    这些她都不知道吗?他承认,在白薇薇的事情上,他处理得不好。

    白薇薇的父亲是军区总司令,是他父亲当年的老上级,也是这次为陆家**出力最大的人。

    白家提出联姻,他无法拒绝。他想的是,先稳住白家,等自己的地位彻底稳固了,

    再找机会跟他们说清楚。他以为秦昭会理解他,会像以前一样,无条件地支持他。可她没有。

    她就这么走了,走得干干净净,利利落落。陆承安一拳砸在桌子上,

    桌上的军功章被震得叮当作响。他拿起电话,拨通了一个号码。“喂,帮我查个人。秦昭,

    女,二十六岁……”无论她跑到天涯海角,他都要把她找回来!他绝不允许,

    她就这么从他的世界里消失。05时间一晃,半年过去了。我在茶餐厅的工作,

    渐渐得心应手。王伯的年纪大了,记性越来越差,有时候连账目都会算错。

    我便主动帮他核对,用我以前给陆承安记账时练就的本事,把每一笔流水都整理得清清楚楚。

    王伯乐得清闲,干脆把整个店的账目都交给了我。除了收银,我还负责起了采购。

    每天凌晨四点,我就跟着阿哲一起去海鲜批发市场进货。这里的海鲜种类繁多,

    价格也瞬息万变。为了能拿到最新鲜、最便宜的货,我跟着市场里的老师傅学看货、学砍价,

    一个月下来,人晒黑了,也瘦了,但看海鲜的眼光,却毒辣了不少。我发现,

    市场里有一种本地人叫“濑尿虾”的,也就是皮皮虾,个大肉肥,价格却很便宜,

    因为外地人不大懂得怎么吃。我动了心思。我向王伯建议,

    在店里推出一道新的菜品——椒盐濑尿虾。王伯一开始不同意,觉得这东西上不了台面。

    “昭姐,你就让王伯试试嘛!”阿哲在一旁帮腔,“昭姐做的饭可好吃了!

    比我们后厨的大师傅强多了!”为了省钱,我一直都是自己做饭。有时候会多做一点,

    分给阿哲吃。王伯将信将疑,让我做一份出来尝尝。我用从老家带来的秘制调料,

    将皮皮虾炸得金黄酥脆,再配上辣椒和蒜末爆炒,一出锅,香气就飘满了整个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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